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推优、支委会研究、公司党总支审核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拟确定袁伟等20名同学为发展对象,并报公司党委组织统战部(党校)备案。
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,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,现将袁伟等20名同志有关情况(见附件)进行公示。广大师生如有异议,可通过信函、电话或当面形式向公司党总支反映、举报。为便于了解情况,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。所举报的问题,必须真实、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。严禁借机造谣中伤,串联诬告。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。
受理举报时间:2024年5 月14 日至2024年5 月20 日
受理地点:致远楼1208
办公电话:0731-84261350
公司党总支
2024年 5月14 日